供應鏈管理
- 採購政策
- 供應商評鑑管理
- 無衝突礦產政策
- 綠色採購
環球晶圓採購政策
- 遵守法規,遵循透明、公平及誠信的採購準則。
- 建立密切之供應商關係,考量與回應利害相關者關注之採購權益。
- 推動「負責任礦產採購」,與供應商共同響應。
- 優先採購低碳排的商品,推動節能減廢及綠色運輸。
- 善盡社會責任、尊重人權。
反賄賂、反貪腐
- 供應商除應遵守相關具適用性之中華民國法律外,亦應遵守美國《海外反貪腐法》(FCPA)、英國《2010年賄賂法令》及其他所有同具適用性之反賄賂、反貪腐法令規範。
- 供應商應向其員工、代理人、代表人、供應商、承攬商及其他直接或間接與買方或於業務範圍內代表買方之人進行交易者,宣達反賄賂、反貪腐之行為。供應商不得於任何情況下,為影響買方交易決定,向買方或買方代表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任何不正利益。
- 供應商應定期自我評估、驗證,確保其未參與關係人交易、虛偽交易、詐欺及奸巧迂迴手段,規避法律之脫法或違法行為。
社會及環境責任
- 供應商應詳實肯認、理解、採納並致力遵行「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下稱“RBA”)及其後續更新;請參閱現行RBA規範全文。
- 供應商應對於RBA旨在確保電子產業或以電子產品為主要成分之產業的勞動安全、及商業營運之環保與道德操守,而所建立有關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及商業道德之標準予以肯認。為採納RBA,供應商應聲明其對RBA的支持,並據RBA中的管理系統積極落實其規範與標準。
貿易法令遵循
- 供應商應持續追蹤所適用的出口管制法令之更新以確保法令遵循,且應詳實揭露其供應、移轉或交付予買方之產物或商品所適用的出口管制法令。
- 供應商不得參與任何非法、不當、反競爭或不公平之商業行為。
無侵權產物或商品
供應商應確保所有其供應、移轉或交付予買方之產物或商品,均無直接侵害、間接引誘或輔助侵害任何第三人之國內外智慧財產權。
禁止包含強迫勞動成分之矽產品
- 買方要求供應商加強留意杜絕強迫勞動情形,對於其供應鏈中矽原料來源及產地予以詳實記錄。供應商應依買方要求提供前開紀錄(例如,原物料產地證明文件、原物料供應商清單),俾針對涉及供應商產物或商品的貨物,協助買方回應海關調查(例如,美國海關暫扣令)。
- 供應商應保證所有其供應、移轉或交付予買方之矽產品、成分或原物料,均非由使用強迫勞動、童工或任何侵害人權之方式所製造。
- 供應商另應保證所有其供應、移轉或交付予買方之中間產品或製成品,均不涵蓋違反前項規定之矽產品、成分或原物料,亦非由違反前項規定之矽產品、成分或原物料所生產或衍生者。
- 供應商應持續追蹤經公告涉及強迫勞動生產疑慮的矽供應商資訊。買方並鼓勵供應商自願透過採購新疆地區以外的多晶矽原物料的方式,降低其在供應鏈中所面臨的法令遵循風險。(為便利參照,部分經認定涉及強迫勞動之廠商,可見:Department of Commerce (DOC) Entity List 及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 UFLPA Entity List)
藉由適切的供應商評估作業,審慎界定及選擇合格之供應商,並建立密切之工作關係與回讀制度,以確保所採購之原物料與成品、半成品、治工具、技衛服務及其他勞力服務均符合品質及環安衛要求,我們的合格供應商均需符合誠信經營守則,無不誠信行為之紀錄。我們每年由品保、採購、環安衛、研發及其他相關部門組成供應商評鑑小組,執行供應商廠區稽核、文件審查,並與其主管、員工面談,發掘問題並改善,其相關稽核紀錄均留存以供查核。
相關文件
下載
環球晶圓致力於責任採購並積極與供應商夥伴合作。我們同時關注社會與環境影響並確保供應鏈具備安全的工作環境、有尊嚴的勞工關係、遵守道德規範的營運,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朝永續供應鏈發展為目標。
環球晶圓藉由適切的供應商評估作業,審慎界定及選擇合格之供應商,並建立密切之工作關係與回饋制度,以確保所採購之原物料與成品、半成品、治工具、技術服務及其他勞力服務均符合品質及環安衛要求,我們的合格供應商均需符合誠信經營守則,無不誠信行為之紀錄。我們每年由品保、採購、環安單位、研發及其他相關部門組成供應商評鑑小組,執行供應商廠區稽核、文件審查,並與其主管、員工面談,發掘問題並改善,其相關稽核紀錄均留存以供查核。
環球晶圓無衝突礦產政策
環球晶圓致力於詳實調查供應鏈,確保本公司產品所使用之金(Au)、鉭(Ta)、鎢(W)、錫(Sn)、鈷(Co)、雲母(mica)之來源及供應鏈,符合“OECD Guidance for Responsible Supply Chains of Minerals from Conflict- Affected and High-Risk Areas”或其他同等且受認可的盡職調查框架對於「無衝突礦產」之規範,據以實現對人權的尊重及保護。作為永續發展策略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一環,本公司建立以下規範,向供應鏈宣達「無衝突礦產」政策之具體要求。
- 供應商應了解,剛果民主共和國(下稱“DRC”)及其周邊地區的武裝叛亂組織因金屬礦產之開採及貿易,肇致人權侵害、武裝衝突與國際爭端等嚴重的社會及環境問題。
- 作為盡責捍衛人權與改善DRC及其周邊地區武裝衝突之企業公民,供應商應於其供應鏈中善盡注意義務,盡職調查以確保其出售、移轉或交付予買方之產品所採用的金(Au)、鉭(Ta)、鎢(W)、錫(Sn)、鈷(Co)、雲母(mica)為「無衝突礦產」,而非延伸或源於上述地區者。
- 供應商應理解由DRC直接出口,或經安哥拉、布隆迪、中非共和國、剛果共和國、盧安達、南蘇丹、辛巴威、烏干達、坦尚尼亞、肯亞及尚比亞(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所指DRC所採礦產之全球出口路線所涉國家)所出口者,均非「無衝突礦產」。
- 供應商應採取符合“OECD Guidance for Responsible Supply Chains of Minerals from Conflict- Affected and High-Risk Areas”的盡職調查框架及政策,對其產品中的金(Au)、鉭(Ta)、鎢(W)、錫(Sn)、鈷(Co)、雲母(mica)之來源進行調查及管理,以確保其為「無衝突礦產」。
- 若供應商提供之產品使用金(Au)、鉭(Ta)、鎢(W)、錫(Sn)、鈷(Co)、雲母(mica)作為原物料,應至RMI網站下載填寫 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 (“CMRT”) 或 Extended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 (“EMRT”) 並提交買方備查。
善盡地球公民的責任,配合投入綠色採購行列,要求供應商依循下列原則作業:
- 承諾供應之產品符合國內外政府相關法令(RoHS、REACH、WEEE等)之環保產品。
- 優先採購環保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辦公室文具用品、電腦、電器等具有環保標章之產品,例如節能標章、省水標章、綠建材標章等環境保護產品。
必要時供應商揭示第三方公正單位測試報告以作為不使用有害物質之保證。